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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债务问题 ofo运营主体公司法人被限制出境

2019-6-12 20:17| 发布者: | 查看: 69| 评论: 0

摘要:   6 月 12 日消息,据国内媒体报道,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执行信息显示,因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。  东峡大通 ...

  6 月 12 日消息,据国内媒体报道,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执行信息显示,因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。

  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 ofo 小黄车的运营主体,此前由 ofo 创始人戴威担任该公司法人,但随后在 2018 年,法人更改为现在的陈正江。

  陈正江于 2014 年加入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,是 ofo 前五号员工,也是 ofo 中国区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。

  ofo 在押金门事件之后就沉寂已久,此前广州重启共享单车招标工作,ofo 也遭遇出局。

  这并非该公司首次出现法律问题,2018 年 8 月—11 月,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ofo 运营主体)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多达 20 条,立案时间范围从 2018 年 08 月 31 日至 11 月 12 日,涉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。被执行标的也从数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,累计执行标的合计超 5360 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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